附件3
眉山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办法
一、引进对象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符合公告中岗位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全国普通高校本科、硕博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当层次的国外留学人员。
(二)具体要求。
引进的事业单位人才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部分事业单位、企业放宽至本科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体要求以附件4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3月1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
二、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人才为编制内考核引进,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络报名。考生下载《眉山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报名登记表以及所报岗位要求的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所报岗位的报名电子邮箱(各岗位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4)。 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或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某一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以选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引进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信息为验证依据。对弄虚作假、证件和资料不实等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2020年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开考核。
对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采取面谈方式进行考核。 对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考核地点在眉山市,考核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3、体检和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引进。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引进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三、企业和民办高等院校人才引进程序
(一)按照企业和民办高等院校人才引进要求报名。 (二)与市(区县)经信局、民办高等院校签订引进优秀人才意向协议。 (三)与用人单位商谈、签订就业协议。
四、待遇和管理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眉山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享受安家补助、生活补贴等待遇。 市本级对从市外引进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助;对引进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相当层次的其他菁英人才,按照三年内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引进到市级规模以上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除享受以上政策外,再每月分别发放800元、400元的生活补贴。 各区县引进的优秀人才配套给予相关待遇,具体见本次公告附件5。 (二)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明确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引进的事业单位编制内人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调(流)动。
五、信息和咨询
四川人才工作网(http://www.scrcgz.com )、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 www.msrsks.com.cn )、眉山人才工作网(http://rc.ms12371.gov.cn/ )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企业人才引进由眉山市人才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