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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19年03月17日21:33 来源:研究生处 访问量:18012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文件规定,结合2019年四川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求,为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原则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2、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考核标准,切实维护考生利益。
3、坚持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录取组织工作
1、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督实施。
2、各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复试工作的安排,成立若干面试小组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家构成,组长一般由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担任,成员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是研究生指导教师。面试小组另设秘书1名,由具有本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
复试之前,学院须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查备案。
3、研究生处负责指导、协调校内各部门工作,对各招生学院进行业务监管;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研究生处履行监管职责情况。
三、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由学校根据2019年国家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主划定:《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
四、复试环节
复试环节包括:复试报到、资格审查、笔试、综合面试、加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
1、复试报到
考生应在复试学院网站认真查阅复试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并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试报到。若考生未按要求复试报到,视为放弃考生复试资格,复试学院可取消其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将在复试期间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作严格审查,进一步核实考生报考信息,特别是学历信息以及身份信息。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以下要求准备资格审查的材料:
(1)考生初试《准考证》及初试《成绩单》(《成绩单》可由打印的成绩查询网页代替);
(2)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办理初试报名现场确认时出具的证明材料,即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往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国(境)外学历考生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本(专)科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等材料复印件一份;
(3)国防生考生除提交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外,还须提交《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原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4)经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的《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
(5)考生大学期间至今获得的科研、获奖、认证等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3、笔试
笔试科目以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4、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300分)主要是对考生专业能力(满分150分)、外语听说水平(满分50分)、创新精神与能力(满分50分)、非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满分50分)等方面的考查。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学历为专科或本科结业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加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6、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的规定组织进行。
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五、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满分90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复试总分(满分400分)。
2、初试总分按照考生初试各科成绩原始分相加得出。初试总分满分不为500分的,按500分折算后得出。
3、复试总分按“复试总分=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0分。
4、加试科目的得分不计算入总成绩。
5、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6、校内调剂考生,若调入志愿与调出志愿复试科目一致,则考生调入志愿复试成绩可按调出志愿复试成绩计算,不再重新组织复试。
六、复试录取对象
1、根据考生志愿,参加我校复试录取的考生分为三种类型:第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
(1)第一志愿考生是指: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所报专业志愿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按初试志愿到我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考生。
(2)校内调剂考生是指: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按调剂志愿到我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考生。
(3)校外调剂考生是指: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单位,按调剂志愿到我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考生。
2、调剂办法由学校研究生处另行公布。
3、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七、录取办法
(一)计划类型分为普通招生计划与专项招生计划。
(二)录取排序
按计划类型、志愿顺序、复试批次和总成绩分别排序,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排序方式一:录取排位顺序依次分为第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按照复试批次、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适用于:资源环境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文化艺术学院。
排序方式二:录取排位顺序依次分为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包含校内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按照复试批次、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适用于:大气科学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控制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应用数学学院、光电技术学院、统计学院、物流学院。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被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
1、复试总分低于240分者;
2、电子工程学院复试笔试成绩低于35分者,资源环境学院、光电技术学院、文化艺术学院、统计学院、物流学院复试笔试成绩低于40分者;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分数低于60分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检查结果不符合国家文件规定者。
(四)各学院的复试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每个录取阶段结束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
(五)复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学校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复试拟录取结果,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检查。
(六)以“应届本科”、“成人应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身份录取的考生,应当于录取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若经查核实考生在研究生招生期间存在弄虚作假,学校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原则上按“非定向”确定。如需按“定向”类别录取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在4月18日前完成定向培养手续后,由学校统一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
(九)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4月18日前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统一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保留入学资格一般为1年。
八、招生计划
(一)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按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
(二)学校根据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的结果,结合生源情况、学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调整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并根据调整后的招生计划组织开展调剂复试工作。
九、工作纪律
(一)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十、信息公开
1、学院各阶段、各批次的复试安排,经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由各学院不晚于复试工作开展前2天在学院网站公布。
2、各学院根据本院调剂工作的安排,按照学校调剂工作办法的要求,自行发布各批次调剂公告,具体公布每个批次开启和关闭调剂系统的时间。
3、复试考生名单。学院各阶段、各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总分等信息),由各学院在复试前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4、复试成绩。学院各批次复试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志愿类别、初试总分、笔试成绩、加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总分、总成绩),由复试学院在下批次复试工作开展前按拟录取顺序通过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5、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四川省招考委有关文件要求,将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学校网站上公示,并按规定在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一、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察。
(三)举报监督方式
考生可通过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发送电子邮件、寄送书面信件等方式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举报监督,具体方式为:
联系电话:028—85966475
电子邮箱:jwbgs@cuit.edu.cn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邮编:610225
(四)实行复议制度。对于个别考生,如果通过一次复试无法确定能否录取或考生对复试结果(复试结果公布后的第二天)提出异议,可由考生本人或学院提出重新复试申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核准后,有关学院可对其组织进行二次复试。
(五)在研究生复试期间,学校纪委办公室、研究生处、各招生学院等部门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设专人受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议。
十二、其它
1、因学校工作调整,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商学院的会计专业(125300)复试录取工作由管理学院负责,商学院的应用经济学(020200)、农村发展(095138)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由统计学院负责。
2、本办法自2019年3月19日起实施。原《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同时废止。
3、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